最低服務年限與違約金約款之合法性分析

——以醫師進修綁約案例為中心
勞資律師

一

問題的提出


二

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怎麼判斷合不合法


(一)兩個判斷標準:有沒有必要、合不合理

有沒有必要
合不合理

(二)法律怎麼規定

雇主有出錢讓員工接受 專業技術培訓;
雇主為了讓員工願意遵守服務年限,有給員工合理的補償。

三

違約金怎麼算,法院會不會砍價


(一)違約金太高,法院可以酌減

(二)法院會考量哪些因素

考量因素

說明

四

案例分析:醫師進修綁約2年


五

結論


  • 只要雇主真的有花培訓成本,或有給員工合理補償,而且服務年限訂得不過分,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原則上是有效的。
  • 如果違約金訂得太高,法院有權自行酌減。
  • 如果員工是因為「不可歸責於自己」的原因才提前離職(例如公司違法對待、或其他非員工能控制的狀況),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第4項,員工不需要負責違反服務年限的約定,也不用返還訓練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