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順卻觸法:子女代領亡故父母存款的刑事風險

一

法律小知識:爸媽的存款,一過世就不再是「你的」了


(一)基本原則:遺產是大家共有的,不是誰先領先贏

(二)最常被判有罪的罪名:行使偽造私文書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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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那詐欺、侵占這些罪名呢?大多數情況不會成立

詐欺取財罪

侵占罪

背信罪

(四)近年一個重要轉折:法院開始承認「身後事」的特殊授權

不過,法院同時也劃出三條限制線,這個例外並不是隨便都能套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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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還會進一步依照當事人的心態,把情況分成四種不同層次來判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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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後來到底有沒有真的拿去辦喪事,只影響「有沒有貪圖不當利益」的判斷,並不會影響「偽造文書」這個行為本身成不成立。

二

真實案例:一個兒子的親身經歷


(一)事情是這樣發生的

生前
存摺印章交付
媽媽生前安排
民國110年1月4日

下午

媽媽過世
隔天
一早
兒子動用存款

(二)套用四層判斷,這位兒子落在哪一層

(三)最後的判決結果

三

給正在面對這種狀況的你:三個實用建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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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第一原則:錢不是「先領就好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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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真的急需用錢辦喪事,該怎麼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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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千萬別因為「人多麻煩」就自己先做

孟憲安律師